各单位:
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刘宏等4名同志已达到退休条件,自2021年9月30日起退休,名单如下:
刘 宏,女,外国语学院,副教授;
郭玉琴,女,继续教育学院,高级会计师;
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交接事宜,并通知本人到人事处办理退休手续。具体流程如下:
1.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,退休人员将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到一张纸上)交于社保科;正高级职称人员还需携带正高级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2.退休人员到人事科领取《宁夏大学退休人员离岗通知单》,到各有关单位办理退休手续。
3.退休人员持各有关单位签字(盖章)的通知单,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,到人事科办理退休证。
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)
2021年9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