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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保立民等同志退休的通知

作者:时间:2015-12-04点击数:

各单位:

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保立民等9名同志已达到退休年龄,自2015年4月30日起退休。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交接事宜,并通知本人到人事处人事科办理退休手续。

保立民,男,纪检委、监察审计处,正处级调研员;

张金星,男,学生处,正处级调研员;

王万仁,男,离退休人员服务处,主任科员;

张学忠,男,机械工程学院,副主任科员;

范建国,男,体育学院,副教授;

马爱设,女,继续教育学院,馆员;

吴玲娜,女,图书馆,馆员;

徐福安,男,后勤集团,副主任科员;

王 芳,女,后勤集团,小学高级教师。

2015年4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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