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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李维忠等同志退休的通知(人事处〔2015〕38号)

作者:时间:2015-12-18点击数:

 

各单位:

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李维忠等4名同志已达到退休年龄,自2015年7月31日起退休。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交接事宜,并通知本人到人事处人事科办理退休手续。

李维忠,男,外国语学院,副教授;

周彤,男,物理电气信息学院,副教授;

张萍,女,化学化工学院,实验师;

孟军,男,生命科学学院,副研究员

2015年7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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