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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于有志等同志退休的通知(人事处[2015]56号)

作者:时间:2015-12-18点击数:

各单位:

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于有志等8名同志已达到退休年龄,自2015年10月31日起退休。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交接事宜,并通知本人到人事处人事科办理退休手续。

于有志,男,教务处,教授、正处级调研员;

赵光,女,保卫处,高级政工师;

李文信,男,农学院,教授、正处级调研员;

刘生祥,男,农学院,教授;

林华,男,后勤集团,副科级待遇;

白利平,女,后勤集团,助理工程师;

阎宁栓,男,后勤集团,高级工;

王宽良,男,后勤集团,技师。

2015年10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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