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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8年度离退休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

作者:时间:2018-05-14点击数:


 

各位离退休老同志:

做好离退休人员年度体检,是离退休人员服务处的一项重要工作。为此,经多方针求意见并参照校工会在职人员体检办法,并经离退休处处长办公会议研究,离退休人员2018年体检工作的通知如下:

一、人员范围:目前在册的、除厅级和正高职称人员外的离退休人员。

二、体检费标准:每人1000元。

三、体检时间范围:  4 10 日---- 9月10日

四、医院选择规定:均为银川市三甲医院,包括:宁夏人民医院、宁夏医科大总医院、宁夏中医研究院、银川第一人民医院、银川市中医院、银川市妇幼保健医院。

五、体检方式:

1、体检均由个人自行前往,最好由家人陪护。

2、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,自选医院、自定体检项目,费用先有个人垫支。

六、体检费报销:

1、报销金额在体检费标准范围内据实报销,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,未达到标准部分实报实销。

2、体检费只用于离退休人员本人体检,其他人员体检和体检以外的购药、治疗等不予报销。

3、体检发票于9 月20 日前,交所在活动室,由各活动室工作人员汇总后交到处办公室,由办公室集中办理报销。报销金额将打入个人银行卡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离退休人员服务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8年4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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