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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张文等同志退休的通知(人事处〔2018〕42号)

作者:时间:2018-07-02点击数:

各单位:
 

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张文等5名同志已达到退休条件,自 2018 7 31 日起 退休,名单如下:

文,女,资产与后勤管理处,中级技术工人;

惠继东,男,人文学院,教授;

张永红,女,外国语学院,副教授;

殷昭芹,女,外国语学院,副教授;

姚澍晖,男,生命科学学院, 教授。

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交接事宜,并通知本人到人事处办理退休手续。具体流程如下:

1.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,退休人员将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到一张纸上)交于社保科,合同制职工还需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1张;正高级职称人员还需携带正高级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2.退休人员到人事科领取《宁夏大学退休人员离岗通知单》,到各有关单位办理退休手续;

3.退休人员持各有关单位签字(盖章)的通知单,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,到人事科办理退休证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8 年7 月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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