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简新等6名同志已达到退休条件,自
2018
年
4
月
30
日起
退休,名单如下:
简 新,男,教务处,馆员;
李维民,男,教务处,技师;
刘向平,男,体育学院,教授;
王立伟,男,民族预科教育学院,技师;
张金林,男,新华学院;
黄淑萍,女,宁夏大学附属中学,中学高级教师。
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交接事宜,并通知本人到人事处办理退休手续。具体流程如下:
1.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,退休人员将本人身份证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到一张纸上)交于社保科,合同制职工还需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1张;正高级职称人员还需携带正高级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2.退休人员到人事科领取《宁夏大学退休人员离岗通知单》,到各有关单位办理退休手续;
3.退休人员持各有关单位签字(盖章)的通知单,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,到人事科办理退休证。
人 事 处
2018
年4
月2
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