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杜国华等7名同志已达到退休条件,自2017年5月31日起退休,名单如下:
杜国华,男,纪检委、监察审计处,教授;
施晓梅,女,离退休人员服务处,副科长,助理经济师;
王顺生,男,体育学院,高级政工师;
王 俊,男,民族预科教育学院,教授;
罗建忠,男,继续教育学院,正处级调研员;
赵 丽,女,图书馆,馆员;
王铁群,男,不在岗人员,讲师。
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交接事宜,并通知本人到人事处办理退休手续。具体流程如下:
1.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,退休人员将本人身份证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到一张纸上)交于社保科,合同制职工还需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1张;正高级职称人员还需携带正高级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2.退休人员到人事科领取《宁夏大学退休人员离岗通知单》,到各有关单位办理退休手续;
3.退休人员持各有关单位签字(盖章)的通知单,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,到人事科办理退休证。
人 事 处
2017年5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