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贺立峰等6名同志已达到退休年龄,自2016年11月30日起退休。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交接事宜,并通知本人到人事处人事科办理退休手续。具体流程请查阅人事处网站:办事流程→人事管理→办理退休手续流程。
贺立峰,男,教务处,高级实验师;
彭智华,女,计划财务处,副处长,高级会计师;
李 斌,男,政法学院,教授;
常 璇,男,化学化工学院,教授;
姜 玲,女,资源环境学院,高级实验师;
谢竹兰,女,能源化工(天然气转化)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,副研究馆员。
人 事 处
2016年11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