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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1年度离退休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

作者:时间:2021-06-22点击数:

根据离退休人员服务处的工作安排,现将2021年离退休人员体检时间、标准及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参加2021体检的人员为我校在编在册离退休人员(不含厅级、正高职称人员)

、体检费标准每人1200元。

、体检时间:4月1日至9月15日。

、医院选择规定:要求为银川市三甲医院,包括:宁夏人民医院、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(含心脑血管医院)、宁夏中医研究院、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、银川市中医院、银川市妇幼保健医院。

五、体检方式:

1.体检均由个人自行前往,最好由家人陪护。

2.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,自选医院、自定体检项目,费用先由个人垫付。

六、体检费报销:

1.报销金额在个人体检费标准内据实报销。超出本人体检费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,不足体检费标准部分实报实销。

2.体检费只能用于离退休人员本人身体检查,其中检查费、材料费、放射费、化验费可以报销;住院发票和体检以外的买药、治疗等发票不予报销。

3.体检发票上的名字必须和身份证号、社保卡名字要一致。

4.离退休人员体检完后将发票、身份证号、社保卡账号及时交到各校区活动室登记。根据体检人数,发票一个月或两个月报销一次。

5.发票截止时间9月15日前交所在活动室。逾期不交发票影响报销者责任自负。

离退休人员服务处

2021.5.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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