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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康小青等同志退休的通知

作者:时间:2021-11-22点击数:

各单位:

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康小青等2名同志已达到退休条件,自2021年11月30日起退休,名单如下:

康小青,女,经济管理学院,教授;

包 虹,女,图书馆,副研究馆员;

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交接事宜,并通知本人到人事处办理退休手续。具体流程如下:

1.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,退休人员将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到一张纸上)交于社保科;正高级职称人员还需携带正高级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2.退休人员到人事科领取《宁夏大学退休人员离岗通知单》,到各有关单位办理退休手续。

3.退休人员持各有关单位签字(盖章)的通知单,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,到人事科办理退休证。

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)

2021年11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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