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宋金国等6名同志已达到退休条件,自 2017年 9月 30日起 退休,名单如下:
宋金国,男,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,副教授;
辛 溶,女,体育学院,副教授;
丁永生,男,音乐学院,教授;
邢建录,男,信息工程学院,正处级调研员;
李文生,男,教学实验农场,技师。
梁桂兰,女,宁夏大学附属中学,中学高级教师。
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交接事宜,并通知本人到人事处办理退休手续。具体流程如下:
1.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,退休人员将本人身份证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到一张纸上)交于社保科,合同制职工还需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1张;正高级职称人员还需携带正高级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2.退休人员到人事科领取《宁夏大学退休人员离岗通知单》,到各有关单位办理退休手续;
3.退休人员持各有关单位签字(盖章)的通知单,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,到人事科办理退休证。
人 事 处
2017
年9
月1
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