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李嗣丞等 9 名同志已达到退休条件,自 2023 年 9 月 30 日起退休,名单如下:
李嗣丞,男,党委组织部,五级职员;
李思源,男,党委组织部,五级职员;
李慧琴,女,党委巡察(督查)办公室,五级职员;
续德福,男,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,实验师;
朱晓红,女,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,副教授;
李 静,女,马克思主义学院,副教授;
黄立军,男,经济管理学院,教授;
纪 留,男,经济管理学院,讲师;
苏琨,女,物理学院,副教授;
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交接事宜,并通知本人到人力资源部办
理退休手续。具体流程如下:
1.通知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,退休人员将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到一张纸上)交于社保管理办公室;
正高级职称人员还需携带正高级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2.退休人员到人事管理办公室领取《宁夏大学退休人员离岗通知单》,到各有关单位办理退休手续。
3.退休人员持各有关单位签字(盖章)的通知单,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1 张,到人事管理办公室办理退休证。
人力资源部(党委教师工作部)
2023 年 9 月 1 日